武汉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3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11个“双一流”学科,5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6个。学校现有11位中国科学院院士、5位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欧亚科学院院士、8位人文社科资深教授、15位国家级教学名师。
武汉大学前沿交叉学科研究院(Academy of Advanced Interdisciplinary Studies,Wuhan University,简称交叉院AAIS)成立于2023年7月,为武汉大学新体制二级单位,采取实体科研机构方式运行。交叉院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开展交叉学科领域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国际交流合作、机制探索等工作,中国科学院院士周翔担任首任院长,余向红任党委书记。
交叉院旨在充分发挥武汉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科基础深厚的优势,构建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新机制,规范和强化跨学科研究平台服务支撑,有组织体系化推进学科交叉融合改革、创新和实践。
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以下简称“边海院”,Wuhan University China Institute of Boundary and Ocean Studies, CIBOS)是2007年4月在外交部建议、支持下成立的跨学科实体性研究机构。边海院以武汉大学国际法、世界历史、测绘遥感、水利水电、世界经济、环境法、公共管理等学科优势为依托,以“校部共建、资政服务、专兼结合、平台开放”为建设思路,现已成为国内涉边海问题实力雄厚、独具特色的知名智库。2011年,边海院被外交部、国家海洋局聘为海洋问题咨询机构,2013年被中央外办聘为咨询机构。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二级学科:世界经济(020105)
研究方向:“一带一路”与区域经济合作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2人,其中,已录取硕博连读生3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3.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单证硕士学位(无学历证书)的考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
4.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
5.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1. 时间:4月22日下午14:15-15:00,地点:中国边界海洋研究院。
2. 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在资格审查时须交验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最后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候选人,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3)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考生须签订《考生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
资格审查合格后,交考核费180元。
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资格审查时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报考资料不真实,或录取入学后被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入学前我院将对候选人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考核方式
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现场进行。
2.考核时间
专业笔试:2024年4月22日下午15:00-17:00。
综合面试:2024年4月23日上午9:00。
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考核资格。
3.考核内容和形式:
专业笔试:按照国际法、世界经济、国际关系三个专业分别命题,每个专业2个题目总计100分,候选人按照报考的专业进行笔试。
综合面试:涵盖对候选人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的考察,均以百分制计分。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20%+学术素养*2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专业笔试、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任一项不及格者视为不合格(合格分为60分),不予录取。
(1)外语水平。外语考核包括现场翻译、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读译、运用外语开展研究和交流的能力。
(2)学术素养。候选人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设想与思路展望的报告,并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约10分钟。
(3)培养潜质。通过考核专家与候选人的问答交流,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科研创新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考核测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综合考核的同时,我院将组织思想政治考核,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初录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候选人信息、综合考核成绩和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交叉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在交叉院、边海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最终以学校2024年收费目录清单公示为准。
(二)住宿费
根据住宿条件,920—2480元/人·年。
(三)奖助学金
评选范围及奖助标准详见武汉大学研工部网站。
(一)根据选拔结果及选拔需要,学校可增开专项批次报名招生,具体情况以学校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二)鼓励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制度改革,制定本单位选拔实施细则,经学校批准后对外公布。鼓励培养单位提前选拔和考核,锁定优秀生源。
(三)符合要求的部分优秀博士生导师可跨单位上岗招收博士生。各培养单位统筹考虑人才培养、科研需求、学科建设、师资队伍等因素,制定相关政策,允许校内其他单位的博士指导教师到本单位上岗招收博士研究生并做好相关工作。招生计划在本单位已下达的计划内安排,学生培养等事宜由本单位负责。
(四)为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维护博士生招生选拔的公平公正,按不区分导师招生的培养单位,学生在培养阶段通过师生互选确定指导教师。
(五)考生与所在单位因博士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均无效,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七)培养单位和所有涉考涉招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执行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如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学校将采取约谈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减少培养单位研究生计划、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措施,严格责任追究。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应届硕士毕业生(含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和学历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原件,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不得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上述有关规定最终以国家正式公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为准。若有变动,我校将及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