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西方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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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重点建设高校,形成了理科基础坚实、工科实力雄厚、人文社会学科独具特色、生命医学学科兴起、新兴交叉学科活跃的学科布局。2024年计划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简介】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成立于2002年,为原湖南大学与原湖南财经学院在2000年两校合并后对相关学科进行整合新建而成。原湖南大学的经济学科源于1903年的湖南高等学堂,之后逐步发展成为国内经济学重镇。原湖南财经学院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高校,其经济学科源于1960年,在其发展历史中形成了独特的财经品牌特色。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成立20年以来,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实现了快速发展。

学院先后承担了“211工程”重点建设项目、“985工程”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及湖南大学经济与商学“双一流”学科群建设任务,拥有“国际贸易学”国家重点学科。学院设有应用经济学和理论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博士后流动站和科学学位硕士授权点,国际商务、税务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财政学、数字经济(2022年新增)4个本科专业。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二级学科:理论经济学(020100)

研究方向:西方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潜质及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境外获硕士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四、网上报名

(一)申请时间

1、第一批

注册和修改信息:2023年12月1日-12月22日

缴纳报名费:2023年12月4日-12月26日

2、第二批

注册和修改信息:2024年3月15日-4月15日

缴纳报名费:2024年3月18日-4月17日

考生需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缴费标准:120元/人,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

12月26日前第一批、4月20日前第二批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将《湖南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等所有相关申请材料邮寄至学院,材料扫描并压缩后,以姓名命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联系方式+申请审核制报考。

(二)报名程序

1、申请报名编号

考生需仔细阅读本章程,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登录博士生招生报名系统,申请报名编号。

2、填写报名信息

考生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信息一旦提交将不能修改,请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仔细检查,确认无误后再提交。最好请事先浏览一下有关报名信息,对需要填写的数据做好准备,填表时可逐条对照。

填报以下信息时请注意:

(1)档案所在单位:如果是在读硕士生,请填写“**大学**学院”;如果是在职人员,请按实际情况填写(工作单位或人才交流中心等)。

(2)档案所在单位地址:请统一按照“**省**市**区***路”格式填写。

(3)现学习或工作单位:如果是在读硕士生,请填写“**大学**学院”;如果是在职人员,请填写工作单位。

(4)学习或工作经历:从大学经历开始,请按照时间顺序填写个人简要学习工作经历。

(5)奖励或处分:填写个人主要奖惩情况,如果没有请填写“无”。

(6)学术论文和著作:填写主要论文及著作情况,建议填写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由于字符限制,请择重点填写)。

(7)本科学历和学位:请按照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上的信息,正确填写毕业院校、毕业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的审查。本科毕业证书编号请填写电子注册号,国(境)外学历请填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8)硕士学历和学位:

如果是往届生,在填写硕士学历证书编号时请填写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号,此证书编号必须与学信网上一致,否则将不能通过教育部录取资格审查。国(境)外学历请填写《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9)考生通讯地址:请统一按照“**省**市**区***路****”格式填写。

(10)移动电话和电子信箱:请填写正确并保持畅通,以防贻误考核和录取。

3、打印报名登记表

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签名。

4、上传报名资料

(1)上传电子照片:请上传标准证件近照(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25K以内,白色或淡蓝色背景)。

该电子照片将用作考试、录取通知书、入学后学籍管理、档案材料以及在校证件等用途,请认真准备。由于照片模糊、年限较长以及其他不合要求的因素,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2)提交电子材料:(建议以PDF格式上传附件,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每一项只可上传一个PDF文件)

①硕士学历材料。

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身份证;

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

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硕士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

②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③本科和硕士成绩单(在校研究生到本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培养部门办理并加盖公章,在职人员从本人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④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大学英语六级、TOEFL、雅思、WSK等)。申请者请提供能够用于查询有效成绩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查询成绩的有效性。

⑤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出版专著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⑥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介绍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⑦自我评价和攻博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不少于3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⑧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教授推荐信。

⑨《湖南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系统下载并签名)

5、缴纳报名费

考生点击“报名状态查询”,报名信息被审核通过后,考生方能缴费,报名费标准:350元/人。请在安全场所上网支付报名费,缴费前请仔细考虑,考生缴纳报名费后,不能退费。未缴费者将视为报名不成功。

五、材料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邮寄至学院的纸质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材料审核的依据是申请者提交的基本材料,重点审核:研究成果、博士期间的科研计划书、专家推荐书等。凡未经过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一)研究成果

主要包括: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复核时需提交原件查验,如发现造假取消申请资格。

(二)科研计划书

申请人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一定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三)专家推荐书

推荐书应由推荐人根据自己对申请人的了解,实事求是、客观的亲自填写。如果推荐书的撰写弄虚作假,学院将直接取消该生的考核资格。

在材料考核基础上,学院结合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申请者名单。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布。

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可提出调整报考导师的意愿。

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和学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六、考核、复试安排

(一)分值

外国语水平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专业综合考核: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二)考核、复试方式和内容

考核、复试采用线下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考核、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外国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和口语。

2.专业基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包括宏微观经济学(应用)、西方经济学(理论)。

3.专业综合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应用经济学综合(应用)、理论经济学综合(理论)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由复试组专家结合考生报考方向进行考核。

4.综合面试。审核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复试时间

学院资格审查及考核、复试时间暂定为第一批次1月初、第二批次5月初,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安排将在“经贸学院202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群”(群信息见细则最后)另行通知。

七、录取和公示

根据申请人的学科综合考核成绩,结合导师招生名额,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导师同一方向的考生按复试成绩排序,导师根据招生指标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拟录取名单报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录取资格:

①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未通过者。

③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④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

八、调档

在拟录取阶段,对于非定向就业博士生,我校向存档单位调取考生的人事档案进行全面审查。未按规定办理档案调转手续或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博士生签订定向协议书。

九、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监督

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监督检查招生全过程,确保招生过程科学有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如有异议可向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投诉或举报。

十一、其他

通过材料复审合格且有意愿参加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复试的考生请加入“经贸学院2024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群”,备注姓名-报考专业(如张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验证入群。相关通知将在群内发布,请务必加入!不参加本院复试的考生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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