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理论经济学专业西方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学科齐全、结构合理,基本构建起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体系。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1大学科门类;设有117个本科专业,4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内科学、外科学按三级计),国家重点(培育)学科7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44个学科参评,全部上榜,其中机械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4个学科进入A+,A类学科14个,B+及以上学科33个。9个学科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是国内外知名的经济学院之一,在老一辈著名经济学家张培刚、林少宫等带领下,发展迅速,具有完整的学科体系、较强的师资队伍、较高的学术水平、浓厚的学术氛围、和谐的工作环境和一流的硬件设施,是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的理想园地。

学院现设有经济学系、金融学系、国际经济与贸易系三个教学科研机构、两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三个研究院、以及十多个研究中心和研究所。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包含所有二级学科),其中,西方经济学为国家重点二级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为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还设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二级学科理论经济学(020100)

研究方向:西方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5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硕士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获得硕士学位;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者必须在报名前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否则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必须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在拟录取前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英语水平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须提供成绩证书及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成绩的截图);或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TEM-8)合格;或TOEFL成绩(iBT)达到90分及以上;或IELTS成绩达到6分及以上;或GRE成绩达到300分及以上;或GMAT成绩达到650分及以上。

2.本科或硕士阶段获外语专业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在国(境)外有1年以上(含1年)全日制学习或研究经历(英语为当地主要日用语言和授课语言),须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或成绩单。

(五)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在CSSCI发表或者在外文SSCI\SCI上发表经济类学术论文。

2.有较高水平的工作论文。

(六)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且硕士毕业不超过5年。

(七)至少有2位专家推荐。2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如是硕导推荐,可不限职称)。

(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相关专业的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及以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如进入综合考核,须参加院系组织的加试。

四、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提交材料及缴费时间:2024年2月20日—3月8日17:00,逾期不接收补报名。完成缴费的考生,经院系审核后,可在系统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7:00,逾期将不能补交材料。

(一)报名及报考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选择“申请-考核博士报名”模块,完成网上报名程序。考生须在报名时上传的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电子证件照。考生本人近三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或蓝色背景,宽高比3:4)。

2.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港澳台有效身份证明的正、反面照片(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照片上传时须调整为横版。

3.学历、学籍及学位材料。

(1)国内学历、学籍信息。往届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硕士生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校应届硕士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

(2)国内学位认证报告。获得国内硕士学位者,请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或《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同等学力无硕士学位者,须提供学士学位的相关材料。

注:2008年9月前获得学位或未在学位授予信息报送(备案)系统中注册的,申请《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时需进行人工审核,请提前做好网上申请。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学校将在2-3个工作日内对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核;符合基本报考条件的,可在审核通过后进入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环节。

(二)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2024年3月8日17:00前,按照要求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缴费程序,材料提交完成的方可进入网上缴费界面。逾期未提交材料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费标准为60元(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报名费标准为95元)。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款。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符合报考说明要求的情况进行初审并反馈意见。考生可进行补充或完善,但必须在3月12日17:00前提交(包括推荐人在系统提交推荐意见)。系统关闭后不再接收补充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模版详见附件。

2.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研究工作进展报告(应届生提交)。如涉密工作必须事先进行脱密处理。

4.具有代表性的科学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5.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注: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除证书外,还须提供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结果截图。

6.推荐专家信息:我校将通过系统向推荐专家发送邮件和短信,由推荐专家在线提交意见。请考生提前联系好推荐专家,并获取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邮箱与联系电话)。推荐专家建议为考生的硕士导师,或与报考学科或专业类别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我校博士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信息填写错误等导致不能通过材料审核、不能进入综合考核或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外语水平测试

学校统一组织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翻译和写作能力,考试语种为英语。

(一)如考生已满足院系提出的外语水平条件,可在申请材料提交时,申请外语水平测试免试,并按要求提供外语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外语免试名单拟于3月中旬公布。

(二)未满足院系要求的外语水平条件且院系允许报名的,须参加外语水平测试。

(三)考试时间:暂定于3月底。

(四)形式:暂定线下笔试。如有调整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告。

(五)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及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

(六)学校划定外语水平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含专项计划)。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申请材料审核。

六、申请材料审核

学校组织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申请材料审核。

根据“申请-考核”制拟安排计划数不低于120%的额度划定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的考生人数和名单,并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报考学科(类别)及方向、报考导师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姓名和专业技术职务、满足申请条件情况等。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环节。

材料审核结果及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名单拟于4月中旬前公布。部分专项计划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相关院系网站发布。

七、综合能力考核

我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一)复试时间:

5月11日下午14:30-17:30基础理论考核(笔试)

5月12日全天8:30-20:00综合面试

(二)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考生PPT汇报:考生以 PPT 形式对个人教育背景、科研经历(含工作论文)、博士阶段研究计划进行陈述,时间5-8分钟。

2.考官面试要求:时间10-16分钟。 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考官根据考生个人陈述内容,结合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的培养要求,对考生的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专业综合素质及综合应用专业知识能力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主要通过与专家对话方式进行。主要包括: 英文对话4-6分钟,考生回答评委老师提出的相关专业问题。

八、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原则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基础理论考核 30 分,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50分。 复试结束后2天内,将按专业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公示。 如总成绩相同时,优先按复试成绩排序;如复试成绩也相同,优先按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成绩排序。 总成绩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期间,考生可实名向学院监察组进行监督或申诉。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向研究生院报送复试结果。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不合格(成绩未达到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九、体检

学院组织考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十、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综合能力考核和体检结果等,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院系向考生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加盖工作单位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入学后要求脱产学习,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工作单位产生的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模板).doc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5 boshi.ac.cn 博研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