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专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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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学校的主源可追溯到1902年创办的三江师范学堂,该学堂是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发祥地之一。后历经两江优级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江苏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时期;其另一源头为1888年创办的汇文书院,后发展为金陵大学,1951年与金陵女子文理学院(曾称金陵女子大学)合并,成立公立金陵大学。1952年全国高校院系调整,在原南京大学、公立金陵大学等有关院系的基础上组建南京师范学院,校址设在原金陵女子大学校址。1984年改办成南京师范大学。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高校行列。2000年南京动力高等专科学校并入。2015年成为江苏省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江苏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2021年入选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2022年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前,学校正在着力建设“特色鲜明、有国际影响的一流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简介】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53年秋建立的南京师范学院马列主义教研室,历经政教系和马列部、经济法政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到今天的公共管理学院,筚路蓝缕,薪火相传,凝聚了几代人的心血和汗水,铸就了厚重的历史。近年来,学院坚持“党建引领、协同创新、提升质量、彰显特色”的办学方针,各项事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学院涵盖政治学、哲学和公共管理三个一级学科。其中哲学为江苏省优势学科,政治学为江苏省重点学科。学院有政治学、哲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政治学、哲学两个博士后流动站;政治学、哲学、公共管理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MPA);哲学、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应急管理四个本科专业,其中哲学与行政管理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应急管理为新文科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与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开展中美合作培养121项目。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哲学

一级学科:哲学

招生专业:哲学(010100)

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5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2024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

4.考生的科研要求:

(1)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各类专项计划与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除外,下同),原则上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下同)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研究领域的论文,且须被SSCI、CSSCI、A&HCI、SCI或EI收录。

(2)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年龄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前出生)考生,近三年须以第一作者发表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下同)及以上层次论文,或主持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厅级科研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论文、项目、奖励须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或相近)。

(3)硕士提前毕业且以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的,须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层次论文。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6.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在校博士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并在录取前完成原学籍所在学校退学手续。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报须知

(1)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网报系统,提交报名信息。未完成网报者报名无效,责任自负。

(2)考生网报前需仔细阅读我校发布的招生公告及报考学院网站公布的博士招生实施细则(学院联系方式及网站地址见文末附件)。

(3)考生网报时请慎重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

(4)普通招考录取时排名方式

按专业报考:在专业内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按导师(组)报考:在导师(组)名下按合格生源的综合成绩排名。

文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外国语学院、社会发展学院、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按导师(组)报考,其它学院均按专业报考。

2.网报时间

普通招考考生(含各专项和专业学位博士):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16日

3.报考材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普通招考考生(含各专项和专业学位博士):2024年1月17日前

4.报考材料清单

报考材料请按照以下要求提供:

1. 第一册:基本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装订成册)

(1)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报结束后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含证件正反面);

(3)最后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在国外获得的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提供应届生证明(实行弹性学制学校的学术型研究生二年级考生须提供已发表科研成果原件和学校开具的已取得提前毕业资格的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研究生院(处、部)公章)或学生证;

(4)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研究生院(处、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科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及本科阶段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5)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申请英语免考的考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英语六级或托福、雅思成绩单复印件,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学习、工作生活经历证明材料。

2. 第二册:硕士学位论文1份;

3. 第三册:学术经历、规划与科研成果

(1)《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申请表》一份(附件1);

(2)科研成果目录1份(包括论文、专著、课题、发明专利及获奖等,所有考生均须提供)(附件2);

(3)科研成果复印件1套:包括已公开出版的著作(原件)、发表论文(不超过3篇)、课题立项、结项证明(不超过1项,须为第一主持人)、获奖证书(不超过3项,须为第一获奖人)及可以证明申请者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目录顺序排列装订成册,科研成果及其复印件以届时所提供为准,并请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序。

(4)专家推荐信2份(附件3):下载后请专家填写,不要装订,活页夹在第三册后面,录取后放入个人档案。

以上三部分材料请分别装订成册,使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并在规定时间前提交到学院。

五、学院审核考生报考材料、确定初审通过名单

1.审核原则

由学院组织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1)对符合学校报考条件的定向生,在所报考专业导师同意接收的前提下,依据学校人文社科研究院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分。报考不同专业的定向考生按照科研成果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规定的计划人数上报学校进行遴选。

(2)符合学校报考条件的非定向生将直接进入考核的拟入选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公示拟入选名单。

(3)进入综合考核的定向生与非定向生材料审核成绩根据考生提交的3篇已发表的代表性论文成果,根据A类期刊、B类期刊、C刊和省级期刊的等级,成果与报考专业的相关性;根据申请人硕士论文、已有成果、学术简历与博士学习期间研究构想、专家推荐信等材料,对其研究水平与潜力做出评价,由考核小组集体打分。

2.审核通过比例

(1)定向生的报考比例按照学校通知确定。

(2)符合学校报考条件的非定向生将直接进入综合考核的拟入选名单,无最低比例限制。

六、外国语水平及专业基础考核

1.外国语水平考核

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俄语或日语,考核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4年3月,具体时间地点待定。外国语为合格考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英语难度与CET-6考试相近,日语难度与N3考试相近,俄语难度与大学俄语六级考试相近。

外国语初试科目为英语且英语水平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可免予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

① CET-6≥440。

② IELTS≥6.0。

③ TOEFL≥85。

④ 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有连续1年及以上的学习、工作经历。

2.专业基础考核

所有进入学院综合考核的考生均须参加哲学基础理论考核。考试方式将在考试前根据具体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届时查看学校及学院相关通知。

七、学院综合考核

1.组织

学院成立由相关学科至少5名专家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成考核意见。

2.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为PPT汇报和面试相结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综合考核由报考导师组的专家组根据PPT汇报和面试情况打分,重点考察考生外语听说应用能力、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含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同时还将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心理健康等。

3.学院综合考核成绩

学院综合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为必考内容,仅进行合格性评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综合成绩

材料审核成绩、专业基础课与学院综合考核满分各为100分,60分合格。

考生的最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材料审核成绩×30%+专业基础课成绩×20%+学院综合考核成绩×50%。

九、拟录取

学院对考生的所有报考材料、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审查无误后,根据综合成绩按导师组分别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综合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和学院综合考核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按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报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考生在录取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确定其负责导师。

十、学制与学费

(一)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4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含硕士阶段)学制6年,在校学习年限(含休学等中断学习的时间)不超过7年。

(二)所有博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学费标准每生每年为1.2万元。

十一、奖、助学金

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卓越研究生奖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社会资助专项助学金,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详见《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意见》。

对于录取的“学校发展计划”博士生,入学后学校将一次性给予8000元科研启动资助经费以及8000元生活补贴,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十二、其它

1.对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提供报考材料不真实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考生须在网报前与所报考导师组的导师联系,确定是否可招收普通招考考生。

3.本办法如有调整,我院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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