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南京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先秦哲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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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声誉卓著的高等学府。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两江师范学堂、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国立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历史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校址从四牌楼迁至鼓楼金大原址。

在一个多世纪的办学历程中,南京大学及其前身与时代同呼吸、与民族共命运,谋国家之强盛、求科教之进步,为国家的富强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作为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南京大学在崭新的历史机遇中焕发出新的生机,首批入选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设序列,首批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首批入选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始终处于中国大学的第一方阵,获得了公认的社会影响和学术声誉。

【南京大学哲学系简介】

南京大学哲学系的前身是中央大学哲学系,创立于1920年。1952年院系调整时撤销系建制,1960年恢复设立政治系哲学专业,1977年恢复哲学系,2000年在哲学系编制内设立宗教学系。本系另一源头为民国时期另一哲学重镇——金陵大学哲学系。在数十年历史中,刘伯明、汤用彤、宗白华、方东美、唐君毅、牟宗三、程石泉、倪青原、殷海光、熊伟、陈康、苗力田、潘菽、孙叔平、孙伯鍨等一批哲学大师和著名学者曾先后在本系任教。1978年,以本系教师胡福明为主要作者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一文,在当时的思想解放运动中产生了历史性重大影响,并直接成为改革开放的理论先声。在数代学者的努力下,本系形成了既注重学科基础研究、又关注现实社会生活的优良传统,迄今已发展成为人才培养层次完备,师资力量雄厚,学科齐全,研究成就显著,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哲学教学与研究基地。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哲学

一级学科:哲学

招生专业:哲学(010100)

研究方向:先秦哲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39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良好的学术科研能力。

(四)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或硕士毕业人员;3.持国(境)外学历或学位证书者,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我校规定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取得教育部密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于 2018年9月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并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六年或以上(至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同时其代表性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国内外核心刊物上至少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在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有专著出版(含独著或合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或专业奖励。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六)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七)外语语种须符合南京大学博士招生目录中考试科目的选考要求。申请者语言水平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及以上或 CET-4>426 分或 CET-6>426 分或 IELTS>6.0或 TOEFL>85 或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八级(TEM4 或 TEM8)考试合格及以上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英文国际期刊上正式发表过专业学术论文;

2.俄语:

通过俄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俄语六级(CRT6)或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等级考试 TPKИ 的 B1 及以上;

3.日语:。

通过日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日语六级(CJT6)或日语能力测试(JPT)N3及以上;

4.德语

通过德语专业四级考试或全国大学德语六级(CGT6)或取得歌德学院 B2 证书(Goethe-Zertifikat B2)及以上或德福考试证书(TestDaF)或DSH 考试证书;5.法语:通过法语专业四级考试或 DELF 考试 B1 及以上;

6.本科或硕士生在国外留学并获得被教育部承认的学位;本科或硕士生阶段为外语专业的考生需凭本语言专业的学位证书提出申请;

7.对于科研能力突出并在本学科领域取得较为突出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可不受上述语言水平条件的限制。科研能力突出者须在博士报名开始日之前五年内符合如下条件之一:(1)有学术论文(只计第一作者)正式发表于国内文科一流期刊目录(以南京大学社科处公布的最新目录为准)或 A&HCI或 SSCI收录的期刊;(2)正式发表 CSSCI期刊文章三篇及以上(只计第一作者);(3)各省哲社优秀成果奖(只计前两名)、教育部哲社优秀成果奖(其它部委及以上奖项需由系招生领导小组认定;部级及以上奖只计前三名)一项及以上;(4)正式出版哲学专业学术专著一本及以上(只计第一作者);(5)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第一主持人或省部级以上人才项目入选者。

此外,申请第7款考生还应同时具备表征本人语言水平的经历或证明:(1)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做不少于 3000 字的外语报告(须提供该会议论文集),或者(2)在上述语种母语国家有半年以上学术交流和访问经历(须提供出入境证明件)。

申请第 7款考生上述情况的证明文件随申请材料寄达。电子版证明文件必须在2024 年1月7日前发送到考务联系人电子邮箱,申请者有义务根据需要补充其它证明材料。其它语言水平条款申请者无需发送电子邮件,只需要纸质材料提供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2份(见后面申请材料要求)

第7款考生的申请将由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报研究生院审批通过。

(八)目前已处于博士研究生在读阶段的考生,如申请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递交离校证明,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四、报名安排

博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纸质申请材料寄送两个环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上述两项工作,否则视为报名失败。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12月26日,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星期二)17点00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可再进行网上报名及缴费,已填写的报名信息如未完成缴费并生成报名号视为报名失败,不可补缴费,不可补报名。

(二)纸质申请材料寄送:2024年1月7日前寄送至哲学系研教办(以寄出邮局

邮戳或凭据为准)。具体材料要求请见本办法第三条“申请材料种类及要求”

(三)申请资格审核:2024年1月8日-2024年3月4日。由所报导师、学科、哲学系对申请者提交的规范、完备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综合考虑外语水平、学术履历、硕士成绩及论文水平、科研成果及学术能力、研究计划水平及可执行性,按每位导师名下不超出5位(含5位)申请者的额度(特殊计划另列),确定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四)在哲学系主页公布申请资格审核结果:2024年3月5日前后。

五、申请材料种类及要求

哲学系将对所有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对逾期未交齐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将不子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申请者须如实、准确提交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核实材料作伪,包括学术造假或者抄袭、履历背景造假或有重大隐瞒,即行终止其申请资格或考核程序,已入学者即作出退学处理,并且不接受其再次申请

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寄送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材料

网上报名后,涉及以下两类情况的考生,须将下列指定材料在2023年12月26日前(以寄出邮局邮戳或凭据为准)。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千人才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由考生所在省(市、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千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寄送报名材料而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提供的所有报考材料均应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该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六、综合考核

(一)各二级学科成立学科考核小组进行本学科考生的考核选拨工作。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考核小组。人数不够的学科,可邀请其它相近学科符合条件的专家参加本学科考核小组,或者与其它相近学科联合成立考核小组。

(二)考核工作在流程上分两步:

1.全系组织统一的专业能力的门槛性考核。(全系层面不再组织统一的外语能力门槛性考核)

2.各学科考核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对门槛性考核通过的考生择优选拔。

(三)综合成绩由初试专业科目笔试得分(满分100分)和面试(满分100分)得分相加得到。

(四)普通招考类考生与硕博连读类考生均须参加哲学系所有考核环节,并按报考导师以分数高低统一排序。

(五)考核笔面试环节原则上皆为线下进行,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哲学系官网并保持报考时填写的手机、邮箱等畅通。

七、门槛性考核

(一)全系门槛性考核中的专业能力考试主要形式为各学科出具的一门笔试试卷。试卷分为必做的二级学科准入试题和选做的导师研究方向试题,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60分为及格。

(二)门槛性考核(笔试)预计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笔试阅卷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各学科导师阅卷、统计分数、确定分数线和排名。当天公布复试名单、成绩和排名。

(四)门槛性考核后确定进入复试名单,计分与排名原则如下:1.门槛性考核的专业课成绩不达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名单;2.复试名单排名以报考导师为单位。

八、各二级学科复试考核

(一)公布复试名单和排名后,各学科小组对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各学科考核小组的复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需有专人记录或录音。面试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专业陈述以及对考生有关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思想政治与学术道德素养、心理素质、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 20 分钟。

(三)考生专业陈述(建议采用 PPT)包括:专业基础情况、接受专业训练的情况、硕士论文的主要内容或发表文章的主要内容(与报考专业相关)、对所报专业和导师的了解情况、拟定的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四)面试采用百分制。其中,报考导师占 40 分:同小组其他导师平均分配分数,共占 60 分。面试 60 分为及格,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闭卷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加试不及格者不子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科目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满分 100 分,及格线 60 分),考试时间3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参加政治理论考试及院系考核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等材料备查。(六)院系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分,以合格/不合格给出考核结果,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成绩公布:将在考试后两周内公布综合成绩。

(八)最后录取将根据导师所获名额情况,以报考导师为单位,严格按照最后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本系如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进行替补,具体规则如下:如果拟录取考生放弃,将以报考导师为单位,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则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该导师下一位考生。替补结果以学校审核结果为准。最终名单统一公布。

九、奖助体系

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以及临时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等。学校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统筹国家及学校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助学金以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住宿说明

学校对南京户籍博士研究生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其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校将统一安排住宿。

附件:南京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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