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中山大学哲学系哲学专业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中山大学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共同创建的大学,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鲜亮红色基因和卓越品格追求。中山大学起初校名为国立广东大学。孙中山先生逝世后,学校于1926年定名为国立中山大学。

今日的中山大学,由1952年院系调整后分设的中山大学和中山医科大学于2001年10月合并而成。通过部省共建,在国家、地方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山大学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特质。

在近百年的办学历史中,中山大学汇聚一大批蜚声海内外的名家大师,学术文脉积淀深厚。邓植仪、丁颖、冯友兰、郭沫若、鲁迅、傅斯年、顾颉刚、商承祚、何思敬、赵元任、周谷城、梁伯强、蒲蛰龙、王亚南、刘节、岑仲勉、王起、柯麟、陈寅恪、姜立夫、杨荣国、梁方仲、容庚、高兆兰、谢志光、陈耀真、陈心陶、林树模、秦光煜、钟世藩、周寿恺、董每戡、戴镏龄、高由禧等著名学者先后在本校任教。近年来,中山大学吸引集聚了一大批海内外优秀的学术英才,奋斗在教学和科研第一线,致力于培养更多更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999年9月,珠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正式签署合作建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协议书;2000年1月,教育部批复同意建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2015年9月,深圳市人民政府与中山大学签署合作举办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的备忘录;同年12月,获教育部批复同意建设深圳校区。至此,中山大学形成了三校区五校园统筹发展的办学格局,在广州、珠海、深圳扎根办学,各校区统筹规划、错位发展,三校区五校园共同支撑中山大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中山大学哲学系简介】

中山大学哲学系创办于1924年,是中山大学创建之初最早培植的院系之一。哲学系是教育部确定的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哲学)之一,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可培养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等学科的博、硕士研究生。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现代化研究所、逻辑与认知研究所)、“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中国哲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1个(医学哲学与人文实践协同创新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研究基地”3个(华南农村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东西哲学与文明互鉴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教育研究中心),另设各类省市级研究基地或学术机构若干。哲学系地处改革开放前沿,得风气之先,坚持内涵式发展,坚持扎根中国大地,瞄准重大学术基本理论问题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努力建设具有“引领性”的一流哲学学科。在教育部历年学科评估中,中山大学哲学学科在全国排名稳居前列。2017年,中山大学哲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并于2022年顺利进入新一轮建设名单。

哲学系2024年招收博士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申请人须按照中山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哲学系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哲学

一级学科:哲学

招生专业:哲学(010100)

研究方向: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

招生人数:本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9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及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

4、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最迟须在录取前提交)。

5、具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外语水平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高水平的英文相关专业性学术论文;

(2)在英语为教学语言的大学获得过学士或硕士学位;

(3)英语考试成绩突出(大学英语四级成绩不低于568分,或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6分,或者老托福成绩不低于580分,或者新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者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其他语种:日语需通过一级,法语和德语达到B2水平(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框架),或用相关语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高水平的相关专业性学术论文。

6、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经核查发现提供不实材料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四、报名程序

1.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上报名和交费。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3年11月6日10:00至11月27日22:00(逾期不予补报)登录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考试费(报名考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还)。报名的具体时间、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提交纸质材料。

网报成功后,请于2023年12月3日前将纸质申请资料寄(送)达中山大学哲学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同时发送按顺序整理成一个PDF文档的电子版材料(文件命名为:报考导师+考生姓名)至中山大学哲学系申博材料收集系统。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排列。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考生需签名)。

(2)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

(3)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信(推荐书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均可)。

(5)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时补交)。境外学位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6)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7)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居民身份证、护照)。

(8)学生证复印件1份(往届生无需提供)。

(9)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检查并盖章,体检表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10)代表性学术成果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学位论文等。

(11)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1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模板从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名考试费或送(寄)报考材料至我系查验者,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邮寄地址或直接递交

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中山大学锡昌堂哲学系

注:①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材料审核

1.哲学系按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美学、宗教学、科学技术哲学八个组,由该学科在岗的博士生导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筛选,按“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的1:3左右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于2023年12月22日在中山大学哲学系网页公布。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可参加后续的综合考核。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学术能力、培养潜质、心理素质及思想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1、综合考核于2024年1月5-7日进行,通过材料审核者,均具有面试资格。具体时间及地点将会以发邮件的方式另行通知,考生网报时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

2、“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综合考核全部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由外国语、业务课及综合能力3门考核科目构成。外国语考核的成绩满分为100分,业务课考核的成绩满分为200分,综合能力考核的成绩满分为300分,总分600分。哲学系根据学科方向组成若干个(不少于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的考核小组,对考生的外语水平、理论基础、学术兴趣、研究潜力、创新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60分钟。

3、面试考核办法

考核小组对参加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根据每位考生的学术报告,考核小组成员自由提问,考生当场回答。

4、面试内容及评分

(1)外语应用能力测试(100分):考核小组提前准备题库,考生当场随机抽取,阅读、口译。(10分钟)

(2)业务知识的考核(200分):现场综合测试(测试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能力)。(20分钟)

(3)科研报告(300分):考生须准备PPT(约20分钟)向面试小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科研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等。(30分钟)

(4)面试总时间不少于60分钟,各个环节可根据情况适度调节。

七、录取

1、总成绩为各项面试成绩的总和。各专业(方向)分导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推荐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者;

(2)面试成绩低于3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提供不实报考材料,弄虚作假者。

3、不接受破格申请。

4、通过考核但因招生计划所限未能在报考学科方向录取者,可在系内相近学科方向申请调剂,由哲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录取。

5、如哲学系招生计划未完全使用,可接受原报读我校其他院系相近学科考生再次申请。申请人须符合我系的申请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审核后参加综合考核。

八、信息公开

综合考核结果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学费及奖助金

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学费按照4年收取,每生每年10000元。

博士研究生奖助金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友情链接
Copyright ©2025 boshi.ac.cn 博研院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