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湖北大学哲学学院2024年哲学专业伦理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来源: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学科门类和专业齐全。涵盖除军事学以外的13大学科门类,设有24个学科性学院、75个本科招生专业、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生物学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3个学科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4个学科群入选“十四五”湖北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学科群。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环境/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6个学科进入ESI学科排名全球前1%,8个学科入选U.S.News世界最佳学科,6个学科入选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湖北大学哲学学院简介】

湖北大学哲学学院前身为湖北大学哲学研究所,成立于1985年,由北京大学著名哲学家张世英任所长,成立之初主要研究德国哲学,闻名国内外。1994年以来,江畅教授继任所长,突出以中西哲学为基础的价值论与伦理学研究。2002年筹建哲学系,随即开始哲学本科专业招生。2003年成立直属哲学系。2007年更名哲学学院。学院设有德国哲学与文化研究院、中世纪哲学与文化研究院、伦理学研究所、国学研究所、法哲学研究中心,以及《价值论与伦理学》集刊编辑部、《德国哲学》集刊编辑部。学院拥有哲学一级硕士点博士点、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哲学

一级学科:哲学

二级学科:哲学(010100)

研究方向:伦理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9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5.考生学位或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截至新生报到当日)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四、学习方式和基本学制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五、报名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报系统完成报名、上传报名材料、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费的报名信息无效。

(一)报名网址:研招网。

(二)报名时间:2024年1月10日-3月29日(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逾期不再补报。

(三)报名费:200元/人。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费不予退费。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有关说明,网上报名时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和报考类别(非定向)等重要信息,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一经上报均不能更改。

(四)报名材料

1.报名材料包括: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报结束后从系统下载打印,将最后一页填写完整并盖章(往届生由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在校硕士生可由所在学院或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盖章)。

(2)《专家推荐书》(2份),空白表格在报名系统下载。

(3)最后学位/学历证复印件。在读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境外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

(4)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5)其他表格,或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博连读申请表”(空白表格在报名系统下载);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2.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1)考生网上报名时上传本人最后学位/学历证、本人身份证(正反2面)的电子文本。

(2)考生网上报名后尽快将全部纸质报考材料寄送报考学院(是否需要报名材料的电子文本以招生学院的公告为准)。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报名材料用邮政EMS寄发,备注栏注明“博士报名+报名号”。

六、考核选拔

考核时间:2024年4月-5月组织考核,具体时间由招生学院确定。

考核内容和方式:

(一)初试

初试为外国语(英语)和业务课考核,学院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考核和赋分。

1.外国语(英语)考核

考生提供英语四/六级、雅思、托福、GRE等或公开发表的用英语撰写的学术论文等相关材料,考核小组基于这些材料,根据相关标准来赋分。

2.业务课考核

业务课1:专业基本素养;业务课2:学术综合能力。

专业基本素养:主要参考考生提交的本科和硕士阶段的专业学习成绩(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根据考生的硕士学位论文质量以及公开发表(出版)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学术著作等)等相关材料综合赋分。

学术综合能力:主要根据考生提交的博士研究计划书综合赋分。考生需要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的详细研修计划(3000字以上),博士研究生计划应目标明确,确定博士在学期间的研究方向和规划。

初试阶段,考生应提交考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英语成绩证明材料;(2)本科和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3)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原件扫描);(4)各类相关奖励证书(原件扫描);(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为硕士学位论文初稿);(6)攻读博士学位的研修计划(3000字以上)。

考生须将以上考核相关材料整合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件命名为:考生姓名+报考研究方向,如陈某+中国哲学),按期发送至学院博士招考材料接收专用电子邮箱(仅供接收报考材料,不作他用);同时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相应纸质材料1份,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初试资格。

3.初试成绩及复试资格公布

学院博士招生考核小组在规定时间内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试考核和赋分。初试外国语(英语)、业务课1和业务课2三门科目的考核成绩,每门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初试成绩和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二)复试

通过初试的考生由学院在学院网上通知参加复试,考生人数根据招生名额,按一定比例进行。复试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组专家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采取专家与考生面对面考核的形式,包括抽题答问和回答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考核组专家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赋分。复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内容涉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主要包括以下3项:

外语水平: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学术素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研究能力及学术研究兴趣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培养潜质:结合考生的学术研究经历,考查其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有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特别注重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总评成绩。按以下办法计算总评成绩,总评成绩保留2位小数。

总评成绩=外国语×20%+业务课一×20%+业务课二×20%+综合能力×40%。

(三)拟录取

1.复试结束后三天内,学院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初试、复试和总评成绩。所有考生的总评成绩采取从高到低的排序。学院依据考生总评成绩,基于学院当年招生指标,综合考虑考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然后确定学院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小组审批。

2.初试、复试考核不合格(单科低于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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