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教育部与商务部共建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和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办学历史悠久,是新中国第一所培养对外贸易专门人才的高等学府,创建于1951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科涵盖经、管、法、文、理、工六大学科门类,拥有应用经济学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政治学、外国语言文学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0余个二级学科博士招生专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成立于1954年,经过近70年的砥砺前行,已经发展成为一所在海内外有着重要影响和广泛学术声誉的贸易、经济、金融与商务综合发展的研究型学院。以国际经济贸易学院为牵头单位,我校应用经济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为A,2017年我校成功入选全国应用经济学双一流建设学科,入选2020年度国家“经济学拔尖人才培养基地”。2019年学院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二级学科:金融学(020204)
研究方向:投资分析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我校不接收以本科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3.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满分710分)成绩不低于500分;
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满分100分)成绩合格;
TOEFL(满分120分)成绩不低于95分;
雅思(学术类)(满分8分)成绩不低于6.5分;
GMAT(满分800分)成绩不低于650分;
GRE(满分340分)成绩不低于310分。
如英语成绩不符合以上条件,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前置学历学位的考生或在英文期刊有学术发表的考生,经学院审核,可对英语进行同等水平认定。
4.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发表过至少一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学术论文不包括文献综述、会议综述、评论性短文等成果;
(2)在SSCI或SCI收录期刊上以排名前三或者通讯作者的身份发表过至少一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专业学术论文。学术论文不包括文献综述、会议综述、评论性短文等成果。
如科研成果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参与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对社会重大问题具有突出贡献者,由考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由学院进行资格认定。
5.本科或硕士课程成绩及专业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需修读过申请专业相关基础类课程;
(2)本科及硕士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分别:平均绩点4分制不低于3.0,5分制不低于4.0,或者加权平均分不低于80分;
有突出培养潜力者(如学术成果较丰富,或参与多项科研课题),经导师和学院资格审查组认定,可适当放宽对课程绩点的要求。
6、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并对本单位考核和录取结果负责。考核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成员应为博士生导师或教授。
申请考核制基本流程为:考生提交申请材料——导师(或审核小组)审核推荐——招生单位审核报送——研究生院公示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参加考核(含笔试)——公示拟录取名单
申请者须于2023年12月15日前,向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直接递交或邮寄(仅限顺丰快递,不包括顺丰同城闪送)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12月15日前收到为准)。
1.《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申请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
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证考生只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应届生证明;
4.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5.本科、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无原件的可提供加盖档案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
8.科研成果列表和复印件(并注明一篇代表作):包括已发表的论文(中文发表含封面、目录及正文,外文发表含论文及检索证明),未发表的工作论文;
9.个人陈述及研究计划(个人陈述可包括个人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以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研究计划可包括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撰写,总字数不超过10000字)。
注意: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将作取消考试资格、取消录取资格或退学处理。申请考核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均不退还。
经报考导师推荐,学院组织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由学院组织相关导师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考生的外语水平证书、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攻读博士期间科学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的外国语、基础知识、专业能力做出综合评价,审核通过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内容及方式如下:
1.考核内容
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对申请者的综合应用知识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申请者是否具有研究潜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情况。
2.考核组成
(1)专业基础考核。通过笔试对考生的专业基础能力进行考核(获得候选人资格的考生方可参加)。
(2)专业综合考核。该环节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主要涵盖各二级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法、前沿问题等内容。
(3)综合能力及英语听说考核。该环节以面试方式进行,对考生学术潜力、综合素质进行测评,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对专业基础(100分)、专业综合(100分)、综合能力(100分)分别打分(总分300分),根据成绩情况确定拟录取结果报送研究生院。
拟录取名单由在研究生院于2024年1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学习形式为全日制。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须入学前调入我校。
我院通过“申请-考核”制招生计划人数不超过我院2024年总招生计划人数的15%。招生录取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招生计划人数与硕博连读生、直博生、申请考核制实际录取人数的差额部分,通过当年两段制普通招考进行招录。
未获得申请考核制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校两段制普通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