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财经大学之一。以南开大学经济管理类专业为基础组建,并汇聚了一批华北、东北高校经济管理领域享有盛誉的专家学者。校园占地近1400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科为主干,兼有文学、法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也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我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为天津市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单位。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具备培养学士、硕士和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
天津财经大学商学院于2004年12月成立,历史可以追溯到学校1958年创建之初的工业管理系和商业经济系,是我校学科和专业基础最为悠久的学院之一。
商学院以工商管理学科为核心,包括企业管理系、人力资源管理系、市场营销系、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系、旅游系五个系,是拥有博士、硕士、学士等多层次培养和学位授予权的教学科研单位,是天津市高校“十二五”、“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学科。现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与博士后流动站,并具有产业经济学与法律经济学博士授权点,设有6个学术型博、硕士点,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7个本科专业及大数据管理决策实验班。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二级学科:产业经济学(020205)
研究方向:规制理论与政策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2.攻读方式须为“全脱产非定向攻读”。
3.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已取得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往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岁,以入学当年9月1日为结点)。
4.考生专业:本科或硕士攻读专业应为财政学或税务专业或相近专业,相近专业应属于经济类、统计类、管理类等相关学科,并具备财政学专业相关方向的研究经历(申请考生须提供本科或硕士阶段学位论文或公开发表的论文作为佐证,由学院“申请—审核”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
5.英语成绩:英语六级425分以上、雅思成绩6.0分以上、托福成绩80分以上(以上三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6.学业成绩: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成绩优良,无任何课程重修或补考记录,往届硕士研究生应提供硕士学位论文。
7.科研能力: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潜力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至少在申请专业领域内,以独立、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CSSCI来源(含扩展版)、被SSCI或SCI收录,或两篇(含)以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或在中国经济学年会、中国财政学会年会、中国税务学会年会等同级别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受邀宣讲或获奖的高水平学术成果(由学院“申请—审核”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认定)。以上科研成果须为近五年内完成,统计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年资格审查提交材料截止时间。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以电子文档或照片形式上传。
申请材料如下:
1.《天津财经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本科及硕士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4.学历(学籍)、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登录学信网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登录学信网提供最终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学历学位提供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5.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公章)。
7.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四、六级成绩,雅思或托福成绩证明材料等)。
8.档案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开具的《天津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政审表》。
9.科研成果一览表及已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主持课题的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10.个人陈述(包括本人科研计划、职业规划等内容,不低于1500字)。
1.商学院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考工作的领导、统筹、审定及监督工作,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2.商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考核小组,各组成员由3-5名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教授原则上不少于3人。各考核小组设组长1名,组长一般由教授职称人员担任,负责本小组的招生考核工作。各小组对考生身份信息、学籍学历信息、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初审合格名单。
3.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考核资格。
初审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博士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40元。
考核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1.成立复试考核小组
考核小组成员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包含一名专职思政教育工作者)和1名秘书组成。
2.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课笔试: 2024年3月8日8:30-11:30
专业课笔试包含外文文献翻译及专业课基础内容,笔试时间为3小时。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外文文献翻译满分20分,专业课基础内容满分80分。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综合素质考核等四项内容。综合能力考核时间每位考生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考核采用提问形式,采取随机抽题方式做答。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评价采取答辩形式,考生须准备PPT向面试专家组做报告,对自己的学术成果、代表性论文和科研计划进行阐述(10分钟左右),并接受专家的提问。
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人文素养、举止礼仪等素质。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200分。其中,外语口语、听力测试4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60分,学术潜质和科研能力60 分,综合素质40分。
(3)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结合面试进行,从政治态度、理想信念、社会责任、法制观念等几个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等级制,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级。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一票否决制。
3.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按各项考核内容的加总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3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0分)。
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总成绩低于180分者为考核不合格。
坚持“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合格生源中,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参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或思想政治素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舞弊,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申请-考核”制招生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因报考导师招生计划限制而无法录取的合格考生可以申请调剂,依照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但不得跨门类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