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发展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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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教育科学和文理基础学科为主要特色的著名学府。百余年来,北京师范大学始终同中华民族争取独立、自由、民主、富强的进步事业同呼吸、共命运,在“五四”“一二·九”等爱国运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李大钊、鲁迅、梁启超、钱玄同、吴承仕、黎锦熙、陈垣、范文澜、侯外庐、白寿彝、钟敬文、启功、胡先骕、汪堃仁、周廷儒等为代表,一大批名师先贤在这里弘文励教。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学校秉承“爱国进步、诚信质朴、求真创新、为人师表”的优良传统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校训精神,形成了“治学修身,兼济天下”的育人理念。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简介】

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成立于2001年6月1日。研究院围绕“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新型智库”目标定位,积极开展以经济学为特色和支撑的交叉学科研究,主要有三个领域:一是基于真实进步指数(GPI)的区域创新发展与绿色发展;二是扶贫与共享发展;三是新兴市场与开放发展。迄今,依托研究院已建成15个国内外科研合作机构,如:联合国工发组织-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绿色产业平台中国办公室、创新发展研究院、中国扶贫研究中心、首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和城市绿色发展科技战略研究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

研究院自成立以来,共承担并完成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委和省市委托课题近百项,一批成果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并先后获得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国软科学奖、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等奖项。截至2016年,研究院拥有专职教职工41人。现招收理论经济学博士研究生和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二级学科:政治经济学(020101)

研究方向:发展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1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培养地点:珠海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学位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或符合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获得学士学位后满六年或六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②在全国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四篇及以上与所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如作为第一主持人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者发表文章数可酌减,但不得少于两篇。③已修完所报专业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单证专业硕士在报考时如果尚未获得硕士学位,须以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符合上述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

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的学籍。

3.两位与所报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书面推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攻读博士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

四、报名办法

【说明:考生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我校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0日10:00至12月1日22:00(北京时间)。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具体要求、流程请在网上报名期间查阅相关说明。报名费200元,采取网上支付方式,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2.提交书面报名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方式须符合报考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实施办法中的要求。书面材料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与网上信息一致。

五、提交材料

报名者须于2023年12月2日前(以寄出日期为准)按要求向经济与资源管理研究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书面材料一经提交,不予退换、退回):

1.报名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打印前请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打印后本人须在每页亲笔签字确认);

2.相关学科两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

3.个人自述(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后填写,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或复印件均可),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最多3篇;

5.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或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及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硕士就读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交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硕士论文摘要、目录以及开题报告全文等;被录取后,须在入学报到前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同等学力人员提交学士学位证书及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英语四、六级、托福、雅思等或者英语考试成绩),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提供相应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近五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需提供进修或经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

7.研究计划书(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电子版)。

申请人须承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和申请学位资格。

六、初审选拔

由研究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依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报考资格的初步审查。

研究院成立由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初审专家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事宜。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初审专家组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初审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根据初审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不超过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考核名单。

复试考核名单将于2023年12月底在研究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将于2024年3月进行,具体时间将在研究院网站发布。考核小组由相关学科领域至少5位专家组成,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全面考核,内容主要涉及专业知识、专业素质、科研潜力、外语水平和创新能力等,以各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复试考核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予录取。

复试考核成绩于复试结束后5工作日内在研究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八、录取

考生最终总成绩由复试考核成绩构成。录取时,依据最终总成绩、分专业按导师从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由学校统一公示。

九、其他

在公示期内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考生如果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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