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得到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独树一帜的人文社会科学”为学科整体建设目标,致力于构建“引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卓越的基础学科、顶尖的社科学科、创新的交叉学科”学科布局。目前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学校14个学科获评A,其中9个获评A+;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学科建设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顶尖学科数量再次增加,总体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与此同时,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学校“一流大学”9个评价要素全部成绩优异,14个“一流学科”全部继续入选第二轮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选拔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生态环境学院命名组建于2024年,前身是2001年11月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生态环境学院是在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校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系统推进环境学院学科综合改革战略部署的指导下,在整合原环境学院相关学科的基础上,形成的涵盖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管理学和生态学的综合型生态环境教育与科研机构,是我国环境经济学专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也是一所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体现人大社科优势的生态环境学院。
经过此前环境学院二十余年的发展,生态环境学院现已形成了集经济学、管理学和生态学交叉融合具有人大特色的生态环境学科群。学院拥有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和可持续发展管理两个博士点;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可持续发展管理、生态学三个硕士点;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一个本科专业,并开设有明德环境“经济学-科学”拔尖人才实验班、“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双学位实验班;设有理论经济学、公共管理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中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作为我校双一流A+学科理论经济学下的二级学科,是国内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学科成立最早、规模最大、培养层次最为齐全的学科点,被纳入全国首批“双一流”重点建设学科,并拥有国家级和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理论经济学
二级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106)
研究方向:不区分研究方向(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采取“申请-考核制”的模式进行选拔,即考生报名后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对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综合考核阶段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
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的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按时完成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等研究生院规定的程序。
特别提醒: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按专业招生,不填报意向导师。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0:00至2024年1月5日17:00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考生在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主办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进行报考,点击“博士网报”即可进入。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2023年12月12日10:00至2024年1月6日10:00通过我院博士生材料申报系统(链接:https://hj.ruc.edu.cn/apply)完成提交,请考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提交,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补交。请提前准备好以下申请材料,在我院博士生材料申报系统内上传。
申请材料包括:
1、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承诺书须本人签字(见附件1)。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须本人签字后扫描)。
4、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24年博士生申报材料及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5、个人陈述及博士论文研究构想(个人陈述可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博士论文研究构想可包括博士学位论文拟研究的选题、相关研究综述、研究思路、论文结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潜在创新、研究难点和重点、知识储备、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篇幅6000-10000字)。
6、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7、本科、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每学期均有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并在入学报到时补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8、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学校教务部门或者档案馆盖章有效)。
9、能够证明考生科研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10、获得奖励和荣誉的原件扫描件。
11、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扫描件(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附件3)。
12、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必须具备《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并应提交相关材料。
13、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4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证明模板请见《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前必读》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仅需在材料申报系统中上传扫描件,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须在综合考核报到阶段,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对所提交审核材料的形式审核,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经我院核实属实的,该考生不得进入后续考核环节。
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集体审核。材料审核分数满分为100分,材料审核小组对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考生按分数高低排序,确定入围综合考核考生的材料审核分数线和入围综合考核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1、综合考核比例
我院实行差额综合考核,根据生源质量、预估的学院整体招生规模以及学校的要求,我院综合考核人数与拟录取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1。
2、综合考核名单、综合考核办法将在我院网站公布。
3、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采用线下笔试和线下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1)笔试为闭卷考核,满分150分。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与外语水平,其中,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外语水平笔试满分50分,3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
(2)面试考核:满分150分。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与外语水平。其中,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外语水平面试(含听力及口语等)满分50分,30分(含)以上视为合格。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采用合格制考核方式,此项考核结果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政治理论,由学校统一组织。加试成绩不计入加权成绩。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单项成绩均合格者,将其各项综合考核成绩加权求和。笔试成绩为专业知识笔试和外语水平笔试之和,面试成绩为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水平面试之和,综合考核加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专业根据综合考核单项成绩均合格者的综合考核成绩加权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加权综合分数相同者,则依次比较分数相同者的专业知识得分、综合素质得分、外语水平得分的各单项成绩,前述各单项依次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直到排出序次为止,以便择优录取。若综合考核成绩加权综合分数和综合考核各单项得分均相同,则按照前述综合考核资格材料审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将推荐名单及递补名单报学校审议。
各专业的最终招生人数,学院将根据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以及本年度考生生源及成绩情况做适当调整。凡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一律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不予录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申请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及提交材料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的要求;综合考核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全部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综合考核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二)考生不得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考生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六)学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