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专业能源经济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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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始终得到党中央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从1950年至今,国家历次确立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均位居其中。学校是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7年首批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独树一帜的人文社会科学”为学科整体建设目标,致力于构建“引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卓越的基础学科、顶尖的社科学科、创新的交叉学科”学科布局。目前学校拥有8个国家重点一级学科,8个国家重点二级学科,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均居全国第一。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学校14个学科获评A,其中9个获评A+;在第五轮全国学科评估中,学科建设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顶尖学科数量再次增加,总体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与此同时,在教育部首轮“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中,学校“一流大学”9个评价要素全部成绩优异,14个“一流学科”全部继续入选第二轮建设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以“复兴栋梁、强国先锋”为新时代人才培养目标,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的导向,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选拔博士研究生。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最终确定。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应用经济学院坚持党的领导,传承红色基因,扎根中国大地,致力于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应用经济学人才,引领建构中国自主的应用经济学知识体系,高水平服务现代化国家建设。

学院下设国民经济管理系、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能源经济系和产业经济系4个系所,和平与发展研究院和文化经济研究所2个研究机构。国民经济管理系发轫于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命名组建时的八大创校专业之经济计划系,是新中国经济学科的学术重镇和重要起点,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优良的学术传统和强大的影响力。顺应国家发展的需要,经济计划系于1992年更名为国民经济管理系。区域与城市经济研究所可追溯至1950年设立的经济地理教研室,后改为生产布局教研室,2010年启用现名。能源经济系成立于2011年,设立了我国第一个能源经济本科专业,2022年获批我国第一个碳经济硕士专业。产业经济系可追溯至1950年八大创校专业之工厂管理系。为培养数字化时代产业经济紧缺型、急用型、复合型人才,服务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于2023年设立产业经济系。学院立足“两个大局”,为研究新时代国家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于2021年先后成立和平与发展研究院、文化经济研究所。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经济学

一级学科应用经济学

级学科:应用经济学(020200)

研究方向:能源经济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待定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有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同等学力人员须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同等学力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报名时已获得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2005年6月以后参加六级考试且成绩达到426分以上,或具有同等水平的其他种类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

(4)非学历教育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已获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并于入学报到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书)。

5.现役军人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提交报名材料

(一)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2月8日10:00至2024年1月5日17:00

网上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用户;

(2)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3)在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

报名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进行学历(学籍)校验。对于硕士学位获得时间过早,或国外学历的考生,系统可能会显示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请这部分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信息,并于综合考核时,将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认证报告交报考学院(系)审核。

应用经济学院实施大类招生,网上报名阶段仅需填写报考专业。在招生阶段全过程中均不区分导师。

(二)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后须将申请材料于即日起至2024年1月5日17:00通过我院博士生报名招生系统完成提交。

请考生特别注意:指定时间内需同时完成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缴费和我院博士生报名招生系统申请材料提交方可视为报名成功,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

申请材料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内容在学信网报名网站上下载,封面封底在人大研招网《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前必读》下载;报名登记表上需填报专业、不填报导师,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无需填写);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实名注册并申请),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每学期均有注册的学生证,并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相关材料;

(3)本科阶段、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应届生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成绩单应加盖提供此件的单位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

(4)证明外语能力的外语成绩单;

(5)获奖及荣誉证书;

(6)教学科研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7)2篇学术论文代表作(包括但不限于硕士学位论文、已发表论文、未发表论文);

(8)个人陈述及研究构想(个人陈述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报考动机、未来发展构想等;研究构想可包括但不限于拟研究的问题、知识储备、创新点、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参考文献等;无固定模板,由考生自由发挥撰写,总字数不超过10,000字);

(9)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在人大研招网《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前必读》下载);

(10)报考定向(全日制)的博士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内脱产学习的证明(证明必须使用中国人民大学固定模板,详见人大研招网《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前必读》)。

以上材料在材料审核阶段仅需在学院报名系统中上传扫描件,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在综合考核报到阶段,按照以上顺序,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

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的报考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材料审核环节。专家审议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德、学习情况、英语水平、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潜力、学术兴趣等方面,确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由学院统一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

六、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比例:我院实行差额综合考核,比例为120%以上。

(2)综合考核名单及考核办法届时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综合考核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素质。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考核内容与形式

综合考核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

笔试为闭卷考核,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课(经济学综合,含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和数理经济学)满分100分、外语(英语)满分50分(均不指定参考书目)。

面试考核满分150分。其中,专业及综合素质(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内容)满分100分、外语(英语)听力及口语满分50分。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面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原则上须加试(笔试)两门业务课及一门政治理论课,详情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政治理论课加试由学校统一组织。

(5)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6)综合考核时须提交的材料

除报名时要求在综合考核阶段提交的纸质材料外,考生综合考核时须持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硕士学历证书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双证硕士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报考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及《报考中国人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前必读》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往届硕士毕业生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综合考核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奖惩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综合考核时还要承诺已如实填写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以及承诺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入学报到时,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七、录取

综合考核(含加试)成绩均合格者,依据综合考核总成绩按照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排序后顺序录取。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的名单在中国人民大学研招网予以公示。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其它事项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申请期间,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内容及提交材料方式须符合报考学院(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或办法)中的要求;综合考核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综合考核诚信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全部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综合考核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2)考生不得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3)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4)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5)考生应当遵守学校相关要求和规定,不遵守相关规定并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

(6)学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附件:教学科研情况一览表.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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