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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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坐落在湖南省湘潭市,1978年,学校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著名高校一起,被国务院确定为首批88所全国重点大学,成为全国16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获批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2022年2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研究生教育的龙头,不断加强学科学位点建设。目前,学校学科覆盖文、史、哲、理、工、经、管、法、艺等9大门类,共有1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9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学科跻身2019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现有3个国家重点学科,形成了一批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学科专业群体。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数学4个学科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大学和科研机构前1%。

【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简介】

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前身为湘潭大学中文系,创建于1976年,是湘潭大学最早建立的院系之一。中国古代文学是全国1978年首批获得的硕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姜书阁、羊春秋、萧艾、彭燕郊、彭靖、王勤、张铁夫、季水河等国内知名教授曾执教于此。

学院现在是湖南省委宣传部与湘潭大学共同建设的学院。下设中文、新闻、广告3个系。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比较文学与世界先后成为湖南省重点学科,中国语言文学为湖南省“十二五”重点一级学科,第五轮学科评估B-学科。现有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新闻哲学和媒介文化二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新闻与传播(MJC)硕士专业学位点。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大类(下设新闻学方向、广播电视学方向)、广告学3个本科专业,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是国家级一流专业,新闻学、广告学是省级一流专业。中外文学与文化为湖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一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二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050100)

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3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申请者原则上应为国家统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中共党史学科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持国外文凭者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年限在1年以内。

3.博士生导师同意接收,每一位导师只能接收1名硕博连读生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

4.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请在“备用信息2”一栏注明):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0;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0分。

(5)入学前参加境外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习并获得学位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成果创新要求:

申请者应有公开的创新成果,应届毕业生须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且经学院考核组认定的较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学术论文1篇(会议综述和书评除外),或CSSCI扩展版学术论文2篇(会议综述和书评除外),或北大核心期刊学术论文2篇(会议综述和书评外)。成果创新要求经院学术委员会认定符合条件,方可报名。

6.有2名具有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形式。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11月30日,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选择“考生登录”——注册学信网账号——选择“博士招生”——选择“网上报名”——选择“湘潭大学”。根据网上报名说明和网上报名步骤,按要求准确填写本人各项真实信息,上传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检查无误后提交,并打印《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经考生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

(三)网上缴纳报名费

考生均需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行放弃报名。缴费前请考生对照招生简章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并认真检查报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报名费一旦缴纳,概不能退。

1.缴费时间:报名时间内。

2.报名费:350元。

3.缴费方式:学信网网上缴费。

4.报名照片:请提交本人免冠素颜一寸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不要修图,以免学籍注册校验不通过,该照片将用于学籍注册及未来学习生活)。

(四)资格审查(须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考生网报成功后,考生请根据个人情况提供相关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整理(不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快递至各报考学院(限EMS或顺丰邮寄,邮寄日期以当地邮戳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考生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所交材料不全)的考生按放弃处理,已缴报名费,概不退还。

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按要求和顺序整理材料(不装订),具体材料如下: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研究生报名信息简表》原件(该材料进考生个人档案,终身存档,请勿弄虚作假)。

应届生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一栏填写“应届生”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填写“无工作单位”并本人签名;非应届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在“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由其单位人事部门签署以下内容并签字盖章:同意其全日制脱产攻读博士,同意将其全部档案调入湘潭大学。(请注意:一个字都不能变。)

2.往届生须提供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应届生及硕博连读考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需由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认证并获取。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本科(未获本科毕业证时为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学士学位证请提供说明)复印件、国外获得学士学位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获学士学位证请提供说明)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5.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

6.身份证复印件。

7.两份专家推荐书原件(报考导师一栏必须填写,且其中一名推荐人必须为报考导师,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提交《“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原件。

9.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本科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或成绩专用章有效)、职称证书复印件、报考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索认证单位提供的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10.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15.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公开创新成果的材料。

16.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承诺书。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资格审核合格者方能按规定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审核及复试

1、材料审核

(1)考生本人须提前与所报考的博导充分沟通,并已确认博导当年的招生指标,且征得博导同意后方可报考和进入面试考核。

(2)参加选拨的考生请于12月5日前将要求的材料(按顺序编号),以及下列学院要求的材料用顺丰快递邮寄或交到湘潭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学院额外要求的材料如下:

a.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应届硕士毕业生介绍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b.自我评价和攻读博士期间的科学研究计划书。

c.复试时请携带本科学历证、学位证、发表论文成果原件进行核查。

(3)复试时请携带研究生证、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查。

(4)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交材料中发表的论文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如发现有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的,学校将取消其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或学籍。

2、创新成果要求

在读硕士期间各方面优秀,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突出的科研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技能,发表CSSCI1篇及以上(本人一作)。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与初选,根据考生的科研基础和导师招生名额,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主页公布复试名单。

3、复试

学院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综合能力考核”,包括“外语”、“专业综合”以及“面试”。

“外语”,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外语水平与应用能力,专业外文文献阅读与翻译。

“专业综合”,考核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学科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实验或实践能力等。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以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各项成果、博士阶段研究计划等。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创新意识与科学思维能力、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综合素质、学术作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

总成绩=“外语”(10%)+“专业综合”(40%)+“面试”(50%)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是否录取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位确定。如果同一报考导师名下,参加复试考生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复试阶段的导师评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2)学院在院网上公示复试成绩,公示5个工作日。

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最终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由研究生院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体检

考生在确认拟录取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有效体检报告(二甲医院及以上,复试前三个月内均可)邮寄至录取学院,未按时邮寄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学费、住宿、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标准

(一)2024年学费标准:1万元/年/人(以物价局最新核定标准为准)。

(二)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内实行住宿申请制。

(三)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标准:根据《湘潭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湘潭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湘大研发〔2023〕10号)执行。

附件1.湘潭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附件2.湘潭大学“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3.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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