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2024年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中国语言文学专业中国现当代文学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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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创办于1929年,提出建设“完备弘深之大学”的愿景,到20世纪40年代发展成为文理工商法医各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经过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成为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1960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改革开放后,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恢复调整和改革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校,1998年获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原重庆建筑大学、重庆建筑高等专科学校与重庆大学合并组建为新的重庆大学,2001年成为“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2022年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朝着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办学目标不懈奋进。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简介】

重庆大学自1929年建校始即设立文学院,开设文史哲相关课程及专业,不少近现代著名人文学者曾于此任教。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相关学科力量分散到其他兄弟高校。新世纪以来,学校加快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大学,致力于逐步恢复文史哲相关学科及专业。

2011年5月,学校成立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简称高研院),采取“小而精、高起点、综合交叉”的建设思路,下设文学与文化、历史学、哲学、古典学、人类学、政经法等六个研究中心,以及若干综合创新研究平台,按学科建制引进海内外优秀师资、孵化和孕育高水平基础文科、构建人文通识教育体系,密集开展各类高端学术会议、讲座、沙龙和工作坊等,营造人文学术和文化氛围、培养研究生专业人才。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文学

级学科:中国语言文学

招生专业:中国语言文学(050100)

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

二、招生信息

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学年

招生人数:学院2024年共拟招收博士研究生10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提供的书面推荐;

6.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7.外语水平等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德语】DSH、TestDaF;【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8.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篇/部(不限是否发表)。

四、报考流程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10:00至2024年3月26日下午17:00。

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入“博士网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200元/人)。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均按要求完成后,视为网上报名完成。

特别提醒:

1.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对招生学院和导师实行招生计划限额管理,考生在报考前,需提前咨询报考学院或拟报考导师,确认拟报考导师2024年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指标余额。

2.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相关文件及本招生简章,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获得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限报本年度我校各类型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次,多报、错报均为无效信息。

4. 为便于考生随时浏览、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牢记网上报名号、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5. 考生务必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和自身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填报对应准确信息,信息一旦填报确认,不予修改。

6.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申请考核,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申请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须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10:00至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 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1)。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在入学前须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温馨提示】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由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出具,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出具。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无评议书,请咨询学院,按学院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2)。

(7) 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3)。

(8)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如已发表的期刊文章、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科研获奖证明等。

(9)报考“外国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以及“比较文学与翻译研究”三个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期间的二外成绩证明或权威社会性考试成绩证明,报考“语言、认知与智能计算”方向的考生须提供英语水平等级证明。

以上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

考生按招生简章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学院审查,视为报考成功。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在4月17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

考生提交的审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可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在4月30日前完成对申请考生的提交的申请材料中体现的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未100分,60分级以上为通过),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于5月19日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伦理等方面。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4.综合考核

学院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在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考核形式:现场面试。包含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和专家提问两部分。如因疫情等因素发生变动,则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包括四个科目: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含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和素质,并对考生的学术英文能力进行测试。

英语:综合考察考生的学术英文理解、表达和交流能力。

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例如自我评价、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交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考生参与科研、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察。

专业综合: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生阶段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综合能力:结合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3)考核组织。5月19日前完成, 具体时间将在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公布时一并在学院官网通知。

5.体检

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在重庆大学A区、B区或虎溪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1)综合考核成绩= 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30%+专业综合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2)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95%+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

各类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考生成绩计算方式相同。

2.公示方式和排名规则。

学院将在重庆大学博雅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考生成绩和排名。排名规则如下: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统一排名。总成绩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如果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专业综合、专业基础、综合面试、英语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3.拟录取和调剂。

(1)学院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导师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人选。

学院将在招生导师计划限额内,从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生源中,依据细则所述排名规则,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本招生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本招生学科有合格生源的其他招生导师。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的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而未被录取,可向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申请调剂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方可参加调剂录取。调剂招生录取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3)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拟录取):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考核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所有考生拟录取名单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全程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建立健全招生考核工作规章制度,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重庆大学博士附件1-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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