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历史学系是华东师范大学于1951年建校时首批设置的系科之一。创建初期就汇聚了吕思勉、吴泽、李平心、戴家祥、林举岱、陈旭麓、王养冲、郭圣铭、夏东元等一批史学名家。1981年,中国古代史和史学史两个二级学科成为改革开放后我国首批博士点。1984年和1986年,世界近现代史学科和中国近现代史学科也先后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点。1994年,世界近现代史学科成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1998年,设立历史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获得历史学科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世界史学科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培育),中国近代史学科成为上海市重点学科。2011年,中国史和世界史分别获得一级博士学位授予权,并相应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同年,两个学科进入上海市高校一流学科B。在2017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中国史学科获得B+,世界史学科获得A+。2018年,世界史学科入选上海市高峰I类计划。2019年,入选首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0年,“历史+”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教育部首批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
学科分类:历史学
一级学科:世界史
招生专业:世界史(060300)
研究方向:亚述学
学制:学制4年
学费:10000元/生·年
招生人数:若干
学习方式:全日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新生入学后统一进行)。
3.硕士毕业生或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或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
其中:
(1)应届毕业硕士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简称“学籍报告”);
(2)获境外大学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应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其他语种的中文或英文公证件),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获得报考学科领域两名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人员出具的推荐意见(考生通过博士报考系统填写推荐专家信息(含电子邮箱);专家在线提交推荐意见)。
5.招生院系规定的其他条件(见各院系申请考核工作办法(陆续发布))。
6.现役军人报考,应符合军队相关部门报考规定。
7.同等学力人员(指无硕士学位证书且无硕士毕业证书且非应届硕士毕业生者)报考,须具备以下条件:
(1)获学士学位满6年;
(2)已修完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的硕士学位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历史学系按照学科招生,考生在报考阶段填写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受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在录取阶段,将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9日8:30-12月25日16:00;考生须按照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办法,完成网上报名。
(二)、提交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个人签名处签名);
2、以下材料的材料目录(注明申请人姓名、材料项目、所在页码、报考的研究方向、意向导师);
3、有效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硕士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非应届硕士生若无其中任一证书,请用空白A4纸替代,写明“未获得硕士毕业/学位证书”并签名;应届毕业硕士生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并在报告空白处写明“代替毕业证书”并本人签名)。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写明预计获得硕士学位或毕业的时间;
5、本科、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开题报告、论文摘要和目录、论文初稿等);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
8、代表性学术论文:公开或未发表的学术论文2篇;
9、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高职称专家及以上专业职称人员的推荐意见(由推荐专家通过博士生报考系统在线填写、提交);
10、本人陈述(自我评述、学术志向、硕士期间的主要工作和研究结果、拟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等,3000字左右,格式不限);
11、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格式、字数不做统一限定)
12、各类获奖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水平和科研素质的证明文件或申请者本人认为有价值的申请材料;
13、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须提交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民教处或高教处签约的“考生登记表”;报考其他专项计划,根据学校相关公告执行。
所有的材料请按报考办法的要求制作成PDF文件,按博士报名系统提示上传到博士报名系统中。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务必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材料造假,即取消其攻读博士学位的资格或学籍。
(三)、纸质材料寄(送)
不需要再寄送纸质材料。
(一)、报考资格审核
1、报考资格审核在2024年12月底完成。
2、由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二)、专业资格审核
1、专业资格审核在2024年1月中旬完成。
2、专业资格审核由专业资格审核小组负责。按学科统一审核,即对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统一审核标准、审核程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3、考生报考的导师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4、专业资格审核成绩审核量化细则如下:总分100分
(1)本科、硕士阶段学业成绩:满分10分;
(2)外语水平:满分10分;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满分40分;
(4)科研、创新潜力:满分40分。
5、我系将依据专业资格审核成绩、招收名额等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报考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可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考核
综合考核前,须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进行考核。此项考核由院系负责思想政治的干部、导师或院系管理人员进行,内容应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注重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此项内容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综合考核
1、综合考核时间
我系2024年博士生入学考试的综合考核时间约为2024年1月底,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我系网站或电邮通知。
2、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由我系博士生申请入学评审委员会负责,从考生的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每门科目的考核方式及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外国语:满分100分。
(2)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满分各100分。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每位申请人需向委员会作约15分钟的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个人介绍、已有的研究成果和今后的研究设想,并对考核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约15分钟)。委员会各成员根据各申请人的表现情况按百分制现场打分(专业基础分和综合测评分),取平均数(简单算术平均数)作为最终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国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我系在同一学科内执行统一的考核形式、内容、标准。将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排序,并参考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考生报考的为“意向导师”,实际录取受计划数、导师限招数等限制,并采用导师推荐与双向选择,最终选定拟录取导师。
我系招生工作指导小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招生名额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小组确认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审定同意后按招生章程中的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未被录取者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综合考核成绩。
学校录取大致时间:2024年5月14日前完成录取,6月11日完成调档。
(一)学费为每生每年1万元
(二)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各种资助政策。非全日制博士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
(三)全日制博士生在基本学习年限内,原则上由学校提供住宿,具体视招生规模与学校住宿资源匹配情况确定;超过基本学习年限者,学校不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博士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参加后续各项考核的资格及结果,包括报考、考核、录取、入学、注册、就读等。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1.在校非应届硕士毕业生;
2.应届硕士毕业生,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拟获国(境)外硕士学位或毕业者,但在博士生入学前无法提供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通过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在报名或各考核(审核)环节中直接获益;
4.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但拟录取后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5.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但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1.申请人与现工作/学习单位因报考博士生产生分歧而造成不能报名、考核、录取、报到、注册、就读的,因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或信息有误,因未按时支付报考费等原因而造成上述后果的,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教育部关于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尚未下达,我校参照往年文件制定本简章。在工作过程中,有与上级工作规定不相符的,我校将调整并更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