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研究方向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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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涵盖了高级专门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要领域。现有3个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个自治区“十四五”优势学科振兴工程建设学科(数学、中国语言文学和机械工程),6个自治区“十四五”特色学科创新工程建设学科(法学、地理学、生物学、生态学、电气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7个学科(化学、工程学、材料学、环境与生态学、地球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社会科学总论)进入ESI全球前1%。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新疆高校中学位授权最多、学位授权体系最完备的高校。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简介】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历史悠久,是新疆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根脉和源泉。

经过长期的历史积淀和传承,近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006年新疆大学获批新疆首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二级学科博士点。

2009年新疆大学获批马克思主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6年,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获批自治区“十三五”高峰学科。2017年,新疆大学进入全国“双一流”大学建设行列,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进入“一流学科”建设行列。2017年,在全国高校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全国高校同类学科中位列B档,排名66位,进入全国同类学科前30%,处于西部地区高校同类学科领先地位。2018年获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2022年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继续进入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后流动站,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民族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现有中央统战部等四部委设置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国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自治区级“新疆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发展中心”、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新疆红色文化研究中心”。

一、招生专业

学科分类:法学

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

招生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研究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研究

二、招生信息

学制:学制4年

学费:待定

招生人数:本专业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招生37人

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学历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须掌握报考学科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且具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排名前三)等,以及学院有关学业方面的要求。

(4)以国(境)外硕士、博士学位身份报考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在读、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在学)证明和成绩证明(需写明预计获硕士学位时间),并最迟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博士生导师或正高级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及其他违反科研诚信记录。

7.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且已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

8.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各学科外国语语种仅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语种)。

(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招生对象须满足《新疆大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新大校字〔2024〕23号)及招生学院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条件。相关文件可在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四、“申请—考核”程序

“申请—考核”制程序分为个人申请、报考资格审核、外国语水平测试、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及择优录取等环节。

(一)个人申请

报名期间,申请人根据招生简章及报名公告要求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报名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

(1)诚信承诺书。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系统下载打印。

(2)有效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在学证明。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由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单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必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复印件。

(4)《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网上报名完成后在系统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须经本人签字及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单位签章时应注明同意报考的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

(5)《新疆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按照第六条第一款提供符合要求的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须由专家签名。报考导师不得为推荐专家。

(6)有效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按外语面试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7)硕士阶段成绩单。考生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毕业生也可提供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

(8)硕士学位论文。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含专家评阅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开题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硕士论文摘要和目录复印件。

(9)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复印件(含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等),如学术论文、报纸学术理论文章、决策咨询类成果、学术专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行业标准等。专著、编著、译著类仅需提供书籍的封面、版权页和目录,其他成果全文提供。

(10)科研奖励及科技竞赛获奖(复印件)。

(11)科研项目及招生学院规定可证明个人水平能力的其他材料。

(12)《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个人自述和攻博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2.注意事项

(1)2025年博士生招生材料审核赋分全部在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完成,请考生务必按要求完整准确上传第(1)-(11)项电子版申请材料,并在报名结束三天内,将纸质版材料按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通过邮政EMS寄送至招生学院(邮寄地址见新疆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存档备查,材料使用后不再退还。

(2)第(12)项材料为综合考核所需材料,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在考核前将材料送至招生学院。

秋季招生个人申请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10月13日

春季招生个人申请及材料提交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5月4日

(二)报考资格审核

学院报考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审核申请人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并审查提交材料是否完整。

秋季招生报考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0月8日~10月14日

春季招生报考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4月28日~5月9日

(三)外国语水平测试

报考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外语(仅限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为英语或俄语语种)未达到免试资格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外国语水平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五年内外国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

①CET-6≥425或IELTS≥6.0或TOEFL≥90;②专业外语四级合格。③全国大学俄语六级或专业俄语四级合格或其他同等水平。

秋季招生外语测试时间:2024年10月19日上午

春季招生外语测试时间:2025年5月17日上午

(四)材料审核

学院材料审核小组按照学院招生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和评分,确定进入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原则上进入综合考核人数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50%。

秋季招生材料审核时间:2024年10月15日~10月20日

春季招生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5月10日~5月18日

(五)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形式为“笔试+面试”,由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笔试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基础知识、前沿知识等的掌握情况。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政治思想素质、学科背景、科研经历及产出成果以及对拟研究领域的见解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秋季招生综合考核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月31日

春季招生综合考核时间:2025年5月19日~5月25日

五、择优录取

学校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考生若再次报考我校,需重新报名申请,参加考核。

六、学制及学费

“申请—考核”制博士生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6年。

学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制定收费标准执行,考生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专业学费。

七、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以学校文件及当年通知为准。

材料目录.docx

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新疆大学2025年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研究计划书.doc

新疆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

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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